一招生对象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校2017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7]36号)要求,结合《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意见》(长教发[2017]35号)制定我校义务教育入学公告。
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校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报名。
航天基地规划范围内,神舟六路以西(含英郡年华、枣园村回迁小区),东长安街以北,神舟二路以东,航天大道以南区域。户籍在航天分局秦宇派出所,2017年5月20日前购买且依法入住的航天基地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业主适龄子女。
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前往所在小区物业进行入学登记,递交相关资料;学校按长安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流程进行资料审核派位工作。
1.非本市户籍(周至、户县、蓝田除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网上申报、四证审验”的报名流程。6月9日-14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在“西安市入学报名系统([url=]www.xaywjy.com[/url])”点击“航天”,进行信息登记。
2.非本市户籍(周至、户县、蓝田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7日、18日在航天城第一小学现场审验四证材料。
务工 证明 |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航天基地的就业证明或在航天基地范围内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
居住证明 |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航天基地范围内的居住证明。 ① 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秦宇派出所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 ② 本市户籍(周至县、户县、蓝田县)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需提供于2017年6月30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航天基地范围内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
户籍证明 | 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流出证明 |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
时间 | 具体工作 |
5.24— 6.6 | 学区内适龄儿童前往所在小区物业进行入学登记,递交相关资料;学区内各楼盘物业登记、收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6.8— 6.13 | 学校对学区内入学资料进行审验; |
6.9— 6.14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陆“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url=]www.xaywjy.com[/url])”点击“航天”,进行信息登记; |
6.17 | 整理、汇总学区内学生登记情况,并上报长安区教育局; |
6.17— 6.18 | 在航天城第一小学审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材料; |
6.30 | 发放学区内学生入学通知书,请家长密切关注物业通知; |
7.3 | 发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通知书; |
7.4- 7.5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家长带领,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为其提供学位的小学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
1.学校招生工作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出公告,招生期间请家长持续关注相关招生信息。
2.招生咨询电话:
029-89696007
029—89696001转810
3.招生咨询时间:
上午 8:00—11:30
下午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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